学生晚归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7-02-20浏览次数:1750

为强化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范学生晚归管理程序,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住宿晚归与不归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晚归的界定

(一)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住宿晚归与不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周日至周四22:30以后、周五至周六23:00以后返回学生公寓定为晚归。

(二)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在校学生23:00以后返回学生公寓定为晚归。

二、学生晚归的登记

(一)晚归学生身份的核定

晚归学生应主动向公寓管理员出示校园卡、学生证或身份证等证件,以便公寓管理员进行晚归信息登记;若学生未携带上述证件,公寓管理员须根据《住宿信息登记本》、《学生住宿登记卡》进行信息核定,或随晚归学生到所在寝室进行信息核定。

(二)晚归学生信息的填写

公寓管理员须按《学生晚归情况登记本》的要求,认真填写晚归信息,学生须签字确认。若学生拒绝签字,视同信息已确认。

三、晚归信息的通报

(一)例行情况的通报

1、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每个工作日的12:00前,分别向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学院、法商学院学生工作部发送晚归信息。具体发送方式为:每周一发送上周五、周六、周日晚归学生的信息,每周二至周五发送前一天晚归学生的信息。

2、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晚归学生的信息,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处、法商学院学生工作部要求进行晚归信息报送。

(二)特殊情况的通报

对晚归学生出现的特殊情况(如醉酒、滋事等),公寓管理员须妥善处置。如情况紧急,公寓管理员须以电话形式向学校保卫处报告,同时通知辅导员或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或公司负责人

四、晚归学生的处理

确认晚归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住宿晚归不归管理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公寓管理员的工作要求

(一)公寓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晚归登记手续,确保信息准确。

(二)公寓管理员要树立以生为本的观念,不得拒绝晚归学生进入学生公寓,以确保学生安全。

(三)公寓管理员对晚归学生要做到耐心细致,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

(四)对晚归学生出现的紧急情况,公寓管理员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本办法自2017年2月2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