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党委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7-06-06浏览次数:350

各党支部:

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6周年之际,结合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对象范围为学院基层党组织和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比例为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0%(四舍五入),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支部1人,先进基层党组织本科生党支部1个,研究生党支部1个。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组织开展、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果。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单位或部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根据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一)611日前,各支部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表电子档汇总发给许莉曼

(二)615日前,学生党总支和支部书记商定初评结果。

(三)622日前,向学院党委汇报初评结果,院党委审定表彰名单。

(四)623-25日,在学院网上公示表彰名单。

(五)七一前夕,学院党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表彰。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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