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216

 (会计学院党委会2020年9月17日审定通过)  

    一、总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湖北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会计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二、党支部设置

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学科专业设置或按年级、班级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不超过30人。

学生党员较少的班级可联合设立党支部。

三、支部委员会建设  

1.委员会职数。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增加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只设书记1人。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2.委员会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1—2年。任期内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3.自身建设。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应带头加强学习,切实发挥作用,认真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支部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  

四、党员教育管理

1.发展党员工作。高质量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发展党员计划,做到公平公正,程序规范,材料完善,保证质量。协调做好团推优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党员发展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发展过程中采用发展对象量化打分考核。实行发展对象周谈话制度。④落实预备党员季度考核制度。

2.党员教育培训。围绕党性教育主题,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培训和实践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运用好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APP等学习资源,经常性开展学习。制定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学时。坚持学生党员寒暑假理论学习、集中交流分享活动。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定期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实践学习,每名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实践教育。

3.党费收缴管理。支部党费收缴要做到及时按标准收取、足额上缴、公开透明。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并建立党费台账。正确履行困难党员党费减免的批准程序。每年6月、12月份,向支部党员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

4.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工作及时、规范。每年6月集中开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转工作。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集中排查。  

5.流动党员管理。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6.党内激励关怀。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确保每一名困难党员都能得到应有的关心。及时了解困难党员情况,建立困难党员动态管理台账,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支部党员,有针对性进行关怀帮扶。按照学校、学院开展党内表彰活动的相关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党内组织生活  

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

2.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按规定,稳妥慎重的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3.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做到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4.支部主题党日。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委要求,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5.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学校学院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信息化方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作用发挥途径

1.坚定信念,发挥思想引领作用。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知识,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在学生中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涉及国家、学校和学院荣誉的各项重大问题上要挺身而出,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带头学习贯彻学校和学院党委的有关决策部署,教育和引导身边同学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学校和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中来。

2.以身作则,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每个党员都是一面旗帜,要高标准严要求,争做“三有三实”的模范。刻苦钻研,独立思考,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分享学习经验,热心帮助后进,促进共同进步。带头参与集体活动,为活跃班级氛围、增强凝聚力、打造良好班风贡献力量。带头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在实践中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淬炼品格、成长成才。④带头就业创业、参军入伍、到西部下基层,主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⑤党员应积极参与学院事务,为学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3.履职尽责,发挥管理服务作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任务。在学生会、社团、班级担任管理工作的党员,要切实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保证所在组织高效有序运转。党员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落实带班带寝相关工作,在班级和寝室管理中发挥助手作用。④党员应强化服务意识,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主动关心同学学习生活心理等各方面问题,主动为同学排忧解难。

七、运行机制 

1.民主议事机制。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学院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2.责任落实机制。支部书记、支委和每一位党员要落实支部各项工作职责和要求。每年12月份,学生党支部向学院党委述职,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3.联系服务机制。积极开展主题实践、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主动关心同学,带动共同进步,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作用。  

八、工作保障 

1.机构人员保障。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成员,支部书记应由综合素质强的正式党员担任。  

2.场所保障。配备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室,提倡一室多用。

3.经费保障。上级党组织划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党费专款。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范使用经费。  

4.工作台账。实行必要的痕迹管理,党员花名册、“三会一课”记录、党费收缴台账、党员活动记录等资料规范、完备。  

九、附则  

本标准由会计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留学人员遴选的函

 

国家留学基金委:

蔡红英系我校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中国财政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