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09年“双学位”工作的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17浏览次数:157

 

各兄弟院系及有关班级:

根据鄂经院发(2006)163号文中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级本科生修读会计学第二学位的报名、缴费、注册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级本科生修读会计学第二学位的报名、交费、注册及教学工作安排

湖北经济学院200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学生除外)从本学期开始,均可申请修读会计学第二学位。法商学院相关专业本科学生也可以申请。具体申请程序为:

1.申请修读会计学第二学位的同学填写《修读第二学位申请表》(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

2.主修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3.会计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4.凭审查合格申请表到会计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登记

5.到校财务处交费

6.凭盖有财务收费印章的申请表到教务处学籍科登记注册。

7.在教务处网站或会计学院网站查询课表参加学习

2009年受理修读会计学第二学位申请、报名、交费、注册的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24日,逾期不补。会计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编制课表、落实教师, 4月25日起正式上课。

二、交费标准和时间、地点

1、2007级学生按培养方案所规定的45学分、每学分100元标准,一次性缴清全部学习费用(在学习期间,如有特殊困难确须退出修读的,按未修课程学分退费。若考试不及格,则给予一次正常补考,无清理考试)。

2、交费地点:财务处(行政楼2楼)

3、交费时间:2007年4月20—24日。

三、敬请各兄弟院系做好申请修读会计学第二学位学生的资格审查和相关宣传、解释、协调工作。

特此通知。

 

 

 

 

 

                                              会计学院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