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会计模拟实习管理办法与考核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1-12浏览次数:447


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系)会计学专业

校内会计模拟实习管理办法与考核标准

 

会计模拟实习实践环节是会计理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对于会计专业教学任务的完成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会计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一)校内会计模拟实习实践的目的

校内会计模拟实习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将会计知识转化为会计实践能力的一次重要实践和综合考察。同时,也是对会计专业课程教学质量的一次全面检查。为此,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二)校内模拟实习的组织领导

会计学院成立由院系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模拟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会计专业的校内模拟实习工作。其职责为:

1.负责制定实践环节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并予以落实。

2.负责实践环节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3.检查、指导各实习班级的实施过程。

4.检查、验收、终审实践环节的质量和成绩。

5.准备校内会计模拟实习教材和实习用的各种凭证、账簿及有关的资料。

6.汇集有关资料和统计报表,做好实践环节的总结工作。

(三)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根据《基础会计模拟实习教学大纲》认真组织会计模拟实习。

2.担任模拟实习的指导教师必须亲临指导。在开始实习前,讲清楚每一阶段的实习目的、内容和要求。

3.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耐心指导,注意引导学生把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一起。对于每一次的实习都应有实习记录。

4.实习结束,指导实习的教师要认真填写实习记录。对学生的实习应该给予成绩评定,并交会计学院教学管理机构作为学生的实习成绩进入学生的档案。

5.实习结束,指导教师应该提交每个班级的实习总结上交会计学院教学管理部门。

二、考核标准

1.考核的内容

1)原始凭证的识别能力;

2)会计凭证的编制方法的运用;

3)根据会计凭证登记总账和明细账;

4)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总账与日记账的核对以及总账和明细账与会计凭证的核对;

5)科目汇总表的编制;

6)生产成本的归集与计算

7)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的试算平衡表的编制;

8)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9)利润表的编制;

10)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2.考核的要求

1)明确模拟实习的目的、内容和要求;

2)学生能够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习内容;

3)会计凭证及账簿干净整洁,各个项目填写齐全;

4)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之间数字勾稽关系正确,文字表达清楚,简明扼要;

5)能够进行基本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3.考核方法

1)按照课程实习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内容;

2)指导教师按照实习进度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实习完毕后指导教师应讲学生的实习资料收齐并对每一个同学实习结果进行评定给予成绩。

4.考核成绩

会计模拟实习成绩作为一门课程记入学生的成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