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8浏览次数:315

    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使学生档案适应国家人事工作的需要,必须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毕业生档案材料如下:

    (一)学生高中档案和团组织关系(新生入学档案一般包括《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等内容,在学生管理办王老师处存放)

    (二)入校后填写的《湖北经济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在班主任处存放)

    (三)学生军训鉴定表(在班主任处存放)

    (四)学生在校期间的入党材料(包括入党申请、思想汇报、参加党校培训的登记表、推优表、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志愿书、优秀党员申报表等,在学生管理办李老师处存放)  

    (五)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在学生管理办杨老师处存放)

    (六)学工部(处)、教务处和院(系)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触犯国家法律形成的处理意见(在班主任处存放)

    (七)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一次的综合测评表及评奖材料(大一在班主任处,大二及大三的在学生管理办王老师处存放)

    (八)学籍变更材料(在教学办刘老师处存放)

    (九)教务处提供的毕业生历年学业成绩表(在教学办刘老师处存放)

    (十)毕业生离校前体检表(在学生管理办张老师处存放)

    (十一)实习鉴定表(在教学办刘老师处存放)

    (十二)学士学位证书附件;(在教学办刘老师处存放)

    (十三)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生就业通知书附件(在学生管理办张老师处存放)

    (十四)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登记表(在班主任处存放)

    (十五)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中有关班主任的鉴定及评语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作出评价,不可仅填写只言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