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实习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6740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补足教学薄弱环节,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现对我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答辩及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准备工作

(一)按照培养方案中关于毕业实习的相关要求,毕业生必须完成毕业实习的全部任务,按要求在校友邦系统及时撰写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并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审查同意签署鉴定意见,给出实习单位评价分(A分,百分制)和指导教师评价分(B分,百分制)后,方可参加学院答辩;

(二)参加毕业实习答辩的学生应提前准备答辩的汇报材料;

(三)每个毕业生在参加实习答辩之前,需在校友邦平台填写实习考核表、实习成绩鉴定表个人信息、实习单位基本情况、自我鉴定以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语、学院指导老师评语等内容,答辩前打印一份实习考核表两份实习成绩鉴定表交于答辩小组老师。

(四)答辩小组教师在学生答辩前要认真阅读学生的毕业实习报告。

二、答辩分组安排

答辩时间:2021516日(星期830——1700

组号

答辩教师(首位为组长)

答辩学生

地点

1

李长爱、邓  青、 

周新玲、胡莉铭、 琛所指导的学生

J2-102

2

周新玲、胡莉铭、 

李长爱、邓  青、 所指导的学生

J2-103

3

殷治平、姚和平、  

杨明海、李海洋、罗秀娟、张少勇所指导的学生

J2-104

4

杨明海、李海洋、罗秀娟

殷治平、姚和平、 华所指导的学生

J2-105

5

唐  艳杨琬君、马  晶

余四林杨海丛、李益博所指导的学生

J2-106

6

余四林杨海丛、李益博

唐  艳、马  晶、杨琬君所指导的学生

J2-107

7

吕伶俐、李家和郭阳生

徐亚文、陈国英、李井林所指导的学生

J2-108

8

徐亚文、陈国英、李井林

吕伶俐、李家和、郭阳生所指导的学生

J2-109

9

 、刘国武、易 烨

颜  莉、林勇军胡顺义所指导的学生

J2-110

10

颜  莉、林勇军胡顺义

 、刘国武、易 烨所指导的学生

J2-111

11

孙喜平、贾银芳、赵渊贤

张  庆、夏  明、董育军所指导的学生

J2-112

12

张  庆、夏  明、董育军

孙喜平、贾银芳、赵渊贤所指导的学生

J2-113

13

 卢占凤、黄  约

谈多娇、张五新、柯昌文所指导的学生

J2-114

14

谈多娇、张五新、柯昌文

 卢占凤、黄  约所指导的学生

J2-211

15

华  琦、李  劲、徐  伟

刘勋涛王尚武、 钻所指导的学生

J2-212

16

刘勋涛王尚武、 

华  琦、李  劲、徐  伟所指导的学生

J2-214

17

陈德刚、廖正方、曹记峰

胡慧娟、黄益雄 鹏所指导的学生

J2-216

18

胡慧娟、黄益雄 鹏

陈德刚、廖正方、曹记峰所指导的学生

J2-302

19

邵天营、刘 群、吴 

胡海华、付  强、朱继军所指导的学生

J2-303

20

胡海华、付 强、朱继军

邵天营、刘  群、吴 萌所指导的学生

J2-304

21

 喆、 浪、黄海燕

 义、许志勇、刘芬芬所指导的学生

J2-305

22

 义许志勇、刘芬芬

卢传锋、张 呈、郑珊珊所指导的学生

J2-306

23

卢传锋 呈、郑珊珊

  喆、余 浪、黄海燕所指导的学生

J2-307

、答辩工作要求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或不按时参加答辩的毕业生,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予毕业,不授予学位。

(二)毕业实习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长主持答辩并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答辩中,学生须报告毕业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实习的收获或心得等内容(限5分钟),并回答答辩小组的提问,每个学生答辩时间限10分钟。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指导学生的实习答辩和答辩成绩评定。答辩教师在学生答辩过程中需填写2份每个学生的《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鉴定表中关于实习答辩的内容,并根据学生表现给出学院评价分(C分,百分制)。

(三)答辩小组组长按照毕业实习成绩=A分*30%+B分*30%+C分*40%计算学生百分制成绩,最后确定等级制成绩。

四、归档要求

(一)归档材料包括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实习考核表、实习成绩评定表。

(二)实习日志和实习总结采取电子归档,直接保存在校友邦平台,由学生随写随保存。实习日志填写要求:实习时间在两周以内的要求每天写日记;实习时间在两周以上的要求隔天写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填写要求要求不少于三千字。实习日志(日记)和实习报告(总结)必须由实习生本人如实填写,不得雷同或抄袭。

(三)实习考核表采取电子归档和纸质归档,实习成绩评定表采取纸质归档。答辩结束后,指导老师于5月20日之前报送毕业实习成绩,学生的实习考核表(一式一份)及实习成绩鉴定表(一式两份)5月23日之前交至群贤楼232办公室归档保存。


                                                       会计学院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