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2016年度、2017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1315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按照《湖北经济学院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16]75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16年度、2017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专职教职人员,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以学校名义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以申报参评。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者应为论文第一作者,可同时申报多篇论文(不限一篇)。

2.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1份;

2)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全文的复印件1份;

3)英文论文检索报告及中科院分区证明;

4)有关论文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等;

5)《湖北经济学院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纸质1份及电子版。

6)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 申报程序:论文作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初评(附件2)---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科研处汇总---校学术分委员会复评---校学术委员会终评。

2. 申报时间:2018年6月1日前将申报资料提交所在学院;

2018年6月8日前将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科研处。

3. 优秀论文评选办公室设在学校科研处,负责优秀论文评选日常工作。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1973963

联系邮件:kyc506@163.com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初评推荐表.xlsx

科研处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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