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6年中期论文工作方案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6-06-21浏览次数:2107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要求,2013级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等四个本科专业和2015财务管理3+2)在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进入中期论文工作阶段。本次中期论文安排学生专注于论文写作,且为了与毕业论文对接,故在内容上要求以研究内容的文献综述为主。

一、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18):安排指导教师。由教务办统一安排指导教师。

第二阶段(第19-20周):开题。指导教师根据本人研究方向、学生专业特点、企业实际和社会热点问题给学生下达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较复杂的选题允许多人合作,但不能超过三人。选题应与毕业论文对接,形式上以文献综述为主。选题更新率和应用性选题均不得低于20%

第三阶段(暑假):撰写论文初稿。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主调研、查阅近3-5年的文献资料,撰写、修改中期论文,9月初交指导教师审阅,910日前完成定稿。中期论文主体包括题目、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正文字数不少于3500字。

第四阶段(9月中旬):论文修改及定稿。学生按指导要求对论文进行修改,于922日之前完成定稿。

第五阶段(9月下旬):成绩评定及归档。指导教师撰写评价意见,核定等级成绩:优秀(90-100)、良好(75-89)、合格(60-74)、不合格(0-59)。指导教师收齐论文,统一交教务办归档。

二、工作要求

1.学生必须在630日前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确定中期论文题目、形式以及写作安排等具体事项。

2.指导教师于78日前将中期论文选题报教务办,由教务办汇总编制“会计学院中期论文选题一览表”。

3.中期论文按封面、论文主体、成绩评定表顺序装订成册,论文主体按“湖北经济学院毕业论文文本规范”的有关要求排版打印。封面和成绩评定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4.学生必须按时提交中期论文,严禁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中期论文及格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5.中期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教务办应汇总编制“会计学院中期论文成绩一览表”,并做好工作量统计和相关材料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