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5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9-04-10浏览次数:1548

根据工作安排,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分党校拟于20194月至5月举办第5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4—5

二、培训对象

经群团组织推优、党支部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附件1)

三、具体安排

1、集中授课。拟定于413-515日之间进行集中授课,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党章、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专题、党的性质和纲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党的组织纪律、党员权利和义务、党员发展流程和标准,期间可根据学院党委要求,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2、小组讨论。各小组于413日至512日之间,结合所学内容开展1次讨论,由小组自行邀请教师和学生中的正式党员作为主讲人,围绕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共产主义原著解读和两会时事政治热点话题进行讨论辅导,学员之间进行学习经验和心得体会交流,小组长如实做好讨论记录,形成书面文字和图片报学院党建负责教师。

3课后自学。课外自学要求参训学员加入“学习强国”APP中的“中共湖北经济学员委员会党校”进行学习。学院党委集中统一管理。

3、考核结业

(1)结业。培训班拟于6月上中旬参加学校党校统一命题的结业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学员全勤参与听课和1次小组讨论,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60)方可结业,给予结业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2)优秀学员评选。优秀学员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于519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一篇高质量的党校学习论文,文章以分党校学习心得体会和对分党校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主,体载不限,文章要求自已撰写,一旦发现作弊抄袭,取消本次党校结业资格并延迟2期不准参加分党校学习。分党校根据学员学习听课、小组讨论出勤情况,考试成绩,提交论文质量,党校工作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向学校党校提交优秀学员候选人,经学校党校审核后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四、相关要求

1、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分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分党校实行请假制度,无故旷课一次以上(含一次)、请假二次以上(含二次)者,不予结业。

        2、学员应当认真学习,并在课下积极阅读相关书籍,注意强化主题讨论质量,保证学习效果。

       附件:1、会计学院第5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汇总表.xlsx

 2、5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专题.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