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党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6-12-26浏览次数:560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要求,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内容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以“两学一做”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囯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民主评议党员基本内容,见附件5《学校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参考标准》。

二、时间要求

201716日前完成。

三、方法步骤

(一)深化学习提高。在前段时间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每名党员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和梳理,重点看是否对要求的内容都进行了学习、是否在工作和生活中认真贯彻了党章党规、是否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查缺补漏、巩固成果,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支部及其委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相互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

(四)个人自评。每名党员要对照“四讲四有”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总结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纪律等方面情况,特别要深刻检查自己在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个人剖析材料总结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和今后的整改措施。

(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同时是邀请群众参加会议。会上,支部及委员成员对照职能职责,逐一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可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

1.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在党员自我总结、自我批评和相互之间开展批评的基础上,支部发放民主评议表进行不记名党员互评(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表)。

2.各支部所在群众对本部门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附件2群众测评票)。

3.组织评定要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附件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

4.通过评议,党支部对优秀党员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表彰;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并上报学校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严肃认真、保质保量、积极稳妥地完成评议工作。

(二)各支部要以此次民主评议为契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教育载体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善于结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师生实际,把促进学校发展落到实处。党支部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三)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

(四)各党支部201716日前将所在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上报学院党委。同时将本单位《党员民主评议表》(包括党员互评票、群众测评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形成专门档案留存。

(五)2017110日学院党委将各支部评议结果汇总后上报学校组织部。

  

会计学院党委

20161223

  

  

附件1

  

党员民主评议表(党员互评票)

所在党支部:党员人数:

序号

党员姓名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1

2

注:党员在“优秀”、“合格”、“不合格”中选一项打“√”,多选无效。

附件2

党员民主评议表(群众测评票)

所在党支部:党员人数:

序号

党员姓名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2

注:组织所在单位群众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中选一项打“√”,多选无效。

  

附件3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

  

出生年月

党员测评(填票数)

群众测评(填票数)

总票数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总票数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经民主评议,支部审议,该同志2016年度评定等次为: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党支部书记签字年

二级

单位

党组

意见

  

  

(盖章)

注:此表盖章后支部留存。
附件4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二级单位

党委(党总支)

  

支部名称

党员

人数

评议情况(人数)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评议的不合格党员情况

姓名

不合格表现

基层党组织

负责人意见

(简述评议过程、认定结果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建议等)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此表在民主评议结束后交党委组织部。
附件5

学校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

参考标准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学校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我校“升级、进位、奠基”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忠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是否有很强的组织观念,是否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及时交纳党费。是否政治上守规矩,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是否做到遵纪守法和模范遵守学校及所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情形(供参考)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缺乏革命意志,宗旨意识淡化,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

主要表现是:

1.理想信念动摇,不信马列信鬼神,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

2.宗旨观念淡薄,不主动服务群众,甚至损人利己,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

3.工作消极懈怠,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组织纪律涣散,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甚至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谣言,不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拉帮结派,搞宗族派性和非组织活动,支持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

5.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生活作风不检点。

6.其他方面表现差的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