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7-03-27浏览次数:1113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学院拟在院内招聘助理辅导员1名。选聘对象为我院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大二、大三优先。

一、选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过硬,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务实;

3.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独立观察与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能熟练使用常用的办公软件(wordexcel等);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5.担任助理辅导员须经班主任同意,能较好地处理好兼职工作与专业学习的关系,品学兼优、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任期至少1年;

二、岗位职责与要求

 助理辅导员在学院分管领导和专职辅导员等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及要求如下:

1.主动学习、研究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与服务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学校、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教育管理的相关具体工作。协助抓好学生党团学组织建设。

3.能够深入班级、教室、宿舍、及时了解和反映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并及时向专职辅导员反映,必要时进行针对性教育和疏导工作,如遇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专职辅导员报告并立刻参与处理等。

三、待遇

每月主要根据工作绩效等考核后,发600元岗位津贴。

四、报名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6594592@qq.com,邮件以姓名+班级+专业+电话的形式命名,纸质版交至会计学院团委办公室(群贤楼220)。

    咨询联系人:崔老师02781972495。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330日。

    附件1:助理辅导员登记表.doc

    会计学院助理辅导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