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分则
一、会计学院学生会全体大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会计学院学生会每月视情况应至少会召开一次学生会全体大会。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1、秘书处在会议前要及时通知各部门开会的时间与地点。
2、全体成员不得迟到或旷会,会议到场情况将由纪检部负责记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的成员需向纪检部提前说明情况或者递交假条(所有请假需在会议前两小时告知纪检部,请假理由一经核实与事实不符,视为缺勤一次)。纪检部及时将请假人员告知主席团与秘书处。
3、会上全体成员需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会议中秘书处要做好会议记录,新闻中心拍摄现场照片并在会议后及时发送到会计学院分团委微博上。
5、出席会议的成员必须自带本和笔,记好工作安排和有关会议记录。
二 、会计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1、值班表由秘书处负责排出,班次排定之后,不得随意调换班次顺序。
2、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请各值班人员按时到群贤楼228分团委办公室值班,下午最后一班的同学离开时需将办公室调和灯关闭,办公室门反锁。
3、值班人员需负责办公室的清理,保管办公室内物品,对于老师提出的问题要尽量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请联系相关部长或主席团寻求解决办法,对于前来咨询的同学要指引其找到相关负责老师,在接待同学和老师时态度要礼貌亲和。
4、值班单周由纪检部抽查,双周由秘书处抽查,检查结果在每次开例会之前由纪检部汇总,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同学需向负责检查的部门提前说明情况或递交假条,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有同学未能按时出勤值班且未说明情况未递交假条,将被视为无故缺勤。
三 、会计学院大型活动相关制度
大型活动是展示会计学院学生会执行力和组织能力的舞台,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所有成员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每一次大型活动根据 活动性质和内容,由特定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协助完成,做到全员参与。
2、每位成员都需认真对待每次大型活动,活动进行时不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需向纪检部提前说明情况或提前递交假条,纪检部负责记录到场情况。
3、全体成员在参加大型活动时必须穿院服佩戴院牌。
4、在大型活动中每一位成员都需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牢记我们所代表的是会计学院。
5、在活动结束后,全体成员需一起将物资收好放至仓库。
四、 财务制度
1、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2、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策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表,并交至会计学院团委主管老师和学生会主席团审核批准。
3、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高效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管老师和主席团批准。
4、学生会各部门的经费开支经老师审核批准后,一律由组织部签单。组织部报销凭条一律采用正规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进行审计和监督。
5、组织部要定期到指定商点进行经费开支的汇总,并制作经费开支明细表。
五、会计学院学生会监督评比制度
为响应会计学院团委严肃风纪,奖惩分明的号召,纪检部在改进往届《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同时,特此制定了《会计学院学生会监督评比制》,旨在优化学生会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各部门成员素质以及工作效率,从而进一步推进会计学院学生会的整体发展。
具体细则如下:
考核原则
1、考核以为民主监督、公平客观、实事求是、奖惩分明为原则。
2、考核对象为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3、学生会各部门量化积分工作由纪检部执行,主席团审核备案。
4、考核工作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
5、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分为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和奖惩情况三部分。
考核内容
(一) 学习成绩(20分)
学习成绩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1)、被考察对象必修课无挂科情况得10分 ,每挂一科扣2分。
(2)、被考察对象成绩位列本班前50%得10分,每少10%扣2分。
(二) 工作业绩(80分)
工作业绩由基本制度遵守和工作绩效评估两部分组成,满分80分。基本制度遵守50分;工作绩效评估30分。
工作业绩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1、基本制度遵守(50分)
(1)、学生会全体大会(15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a 无故旷会一次 扣2分。
b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a会议上踊跃发言,主动表达自己的建议和想法者 加2分
(2)、办公室值班(10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a 无故不去值班一次 扣2分。
b值完最后一班未关灯或空调,或者未锁门者 扣2分
(3)、活动参与情况(25分)
有以下情况给予扣分
a无故不参加者 扣4分。
b活动时做有损于学院以及学生会形象的事 扣4分
c活动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安排 扣4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a对活动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
b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能主动帮助他人或其他部门完成
工作经部长推荐可加3分。
2、工作绩效评估(30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院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即每年2次工作计划,2次工作总结。(10分)若本部门每少交一次,部长每人扣2分,干事每人扣1分。
(2)、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应态度认真,积极完成,做到工作尽量不出错,不重做。(20分)工作拖沓或不认真者扣2分,不服从管理者扣4分。
(三)奖惩情况规定
惩罚性扣分规定如下:
1、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诚信问题或财务问题者,每人每次扣20分;
2、破坏学生会内部团结,阻挠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分以上扣分处罚。
3、学生会成员存在以上情况且情节严重,或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者由院系团委老师和主席团审查可予以辞退处分。
奖惩机制:
学生会成员学期考核总评85分以上者为优秀,75-85分者为良好,65-75分者为合格,低于65分为差。
辞退机制:
1、每学期末依据以上考核条例对学生会全体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差,被评为差的成员经老师和主席团全体讨论通过后可作辞退处理。
2、在工作和生活中对学生会形象造成巨大损害者,由主席团审查批准后予以辞退。
3、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包括警告)处分者,经主席团审查批准后予以辞退。
4、其他不良行为情节严重者由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应对当事人予以辞退的情况作辞退处理。
奖励机制:
1、根据评比考核的4个等级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2、一学年结束时,根据本年的考核评比,会授予分数排名前25%的部长“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分数排名前25%的干事“优秀学生会干事”荣誉称号。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学生会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