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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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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5-20新闻来源:会计学院阅读次数:245 【字体:  

根据学校及院领导的要求与指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早操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1.各班学生在体育部规定的时间到达操场,并以体操队形站成整齐队列,迟到、早退一律视为旷操。

2.早操过程中,班长或体育委员如实上报实到人数、未到同学姓名及原因,对查操过程中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班干部取消“优秀班干部”的评选资格。

3.各班早操出勤率将直接与班级评先评优挂钩。对一学期内一周平均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给予口头警告,在学院例会上提醒班主任加强班级管理。对连续两周平均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在学院例会上对班主任口头批评。对连续三周平均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取消本学期“优秀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资格。

4.一学期内每次都按时参加早操的同学奖励综测1分,无故旷操一次的学生,手写800字以上检讨,经班主任签字后交到群贤楼228办公室。无故旷操两次的学生,手写1500字以上检讨,经班主任签字后交到群贤楼228办公室,扣综测0.3分。无故旷操三次的学生,扣综测1分,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学生本学期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无故旷操四次及上的学生,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5.分别在每学期的两期党校开课前对各班早操情况进行总排名,排名第九、十、十一的班级均减少一个上党校名额,并将这个名额相应加给排名第一、二、三的班级,优先考虑体育委员。

6.如有同学因突发状况不能上操,该班体委或者班长在早操前向体育部查操人员说明情况,并在当天中午十二点之将请假条给体育部同学。请假条需由班主任签字,如果班主任不在学校,可以去群贤楼228找李阳阳老师请假。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会计学院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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