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和院党委要求,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做好本次发展对象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标准
本学期新认定发展对象名额分给研究生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量化打分后,各候选人在本年级进行排名,按照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十八周岁。
(二)获团组织推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培养考察满1年,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三)上一学期各门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四)研究生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专业排名或上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综合排名为专业排名前30%,工作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或上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综合排名为专业排名前50%。
(五)参加过会计学院党史知识测试,并且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六)遵纪守法、行为文明,研究生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选拔程序
(一)召开发展对象选拔会议前,各党支部、班级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入党信息,根据选拔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二)各支部根据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细则(修订)》的评价指标,公平公正地对候选人进行综合量化评分,研究讨论拟确立发展对象的名单。
1.班级民主评议。候选人在班级进行自我陈述演讲,班级同学开展投票,根据票数量化打分。班级投票过程中,杜绝拉票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没有进行自我陈述者或得票低于投票人数半数,不能参与此次发展对象选拔。
2.导师与辅导员评价。导师和辅导员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对候选人进行打分。对政治立场模糊,存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者,可实行导师或辅导员一票否决制。
3.支部评价。所属党支部根据候选人提交思想汇报、理论学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和支部活动参与情况等进行打分。
4.候选人提交材料。候选人填写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附件2《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表(自评表)》(纸质档及电子档)、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附件3《拟发展对象综合评价征询导师意见书》纸质档。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7点,逾期不予认定。
5.研究生党总支对各支部提交的候选人材料及综合评分进行复审,形成年级排名。各支部根据排名情况确定拟确立发展对象名单。
(三)名单上报研究生党总支、学院党委讨论。
四、注意事项
1.选拔发展对象是一项政治工作,各党支部及班级务必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全文传达《会计学院研究生第21期发展对象选拔通知》。
2.推选的发展对象要符合基本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各支部在2024年9月27日12点前将附件4《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汇总表》及候选人证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党总支。
4.选拔过程中,若有同学对推选程序有异议,请于9月27号12点前向郭老师反映,地点:群贤楼216A,联系电话:027-81972982。研究生党总支将核实并处理。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评价细则(修订).pdf
附件2: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表(自评表).xlsx
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