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加强学院期末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秩序正常,完善学院的考试监督管理体系,特制定此巡考工作方案。
一、巡考小组
组长:胡伟
副组长:杨帆、吴晓玲、曾义、黄益雄、杨文绮
二、巡视组职责
1.巡视人员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群贤楼232办公室领取《考场巡视记录表》。
2.巡视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巡视守则》的要求,重点针对考场的安排情况、监考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查。
3.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交至群贤楼232办公室。
4.巡视过程中,若发现有学生考试违纪的现象,应及时与学校考务办公室(J2-107)教务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处理。
三、巡考安排
巡考时间 | 巡考人员 | 工作人员 |
1月16日(13:40—17:20) | 胡伟 | 杨文绮 |
1月17日(08:10—11:50) | 曾义 | 杨文绮 |
1月17日(13:40—17:20) | 吴晓玲 | 杨文绮 |
1月18日(08:10—11:50) | 黄益雄 | 杨文绮 |
1月18日(13:40—17:20) | 杨帆 | 杨文绮 |
会计学院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