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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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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13年中期论文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06-04新闻来源:阅读次数:216 【字体:  

  根据教学计划,2010级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等四个本科专业和2012级会计学(3+2)完成本学期课堂教学后,将于学期末进入中期论文工作阶段。为确保中期论文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 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第15周):安排指导教师。由教务办统一安排指导教师。

  第二阶段(第16-17周):开题。指导教师根据本人研究方向、学生专业特点、企业实际和社会热点问题给学生下达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较复杂的选题允许多人合作,但不能超过三人。选题应与毕业论文对接、与暑期社会实践相结合;选题应强调应用性、讲究多样性,提倡采用案例分析、财务分析、调查报告、文献综述等多种形式。选题更新率和应用性选题均不得低于20%

  第三阶段(暑假):撰写论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主调研、查阅近3-5年的文献资料,撰写、修改中期论文,于9月初交指导教师审阅,910日前完成定稿。中期论文主体包括题目、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正文字数不少于3500字。

  第四阶段(9月中旬):成绩评定。指导教师撰写评价意见,核定等级成绩:优秀(90-100)、良好(75-89)、合格(60-74)、不合格(0-59)。

  第五阶段(9月下旬):归档。指导教师收齐论文,统一交教务办归档。

  二、工作要求

  1. 学生必须在614日前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确定中期论文题目、形式以及写作安排等具体事项。

  2. 指导教师于628日前将中期论文选题报教务办,由教务办汇总编制“会计学院中期论文选题一览表”。

  3. 中期论文按封面、论文主体、成绩评定表顺序装订成册,论文主体按“湖北经济学院毕业论文文本规范”的有关要求排版打印。封面和成绩评定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4. 学生必须按时提交中期论文,严禁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中期论文及格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5. 中期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教务办应汇总编制“会计学院中期论文成绩一览表”,并做好工作量统计和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会计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中期论文封面、成绩评定表

附件2:2010级、2012级专升本中期论文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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