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五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李长爱
副组长:孙喜平
成员:杨帆、吴晓玲、胡伟、夏喆、周新玲、张庆、陈德刚、刘群、孙彦波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不满8年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所有专任教师必须参加。进入决赛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并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行为符合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3. 系统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教学基本功扎实,能科学合理地组织课堂教学;
4. 教学思想先进,合理利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风格及教学特点鲜明。
三、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各系预赛和学院决赛两个阶段。10月28日至11月22日分系组织预赛,11月25日各系将推荐参加学院决赛的名单(会计系2人、财务系1人、审计系1人、资产系1人)报教务办。11月28日下午举行学院决赛,具体地点待定。
四、组织形式
1. 遴选以集中组织课堂教学形式进行,每人限时30分钟(其中:说课5-8分钟,讲课22-25分钟)。说课要点:①所授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②所授章(节)的教学目的与要求;③本节课的教学设计、思路、方法和特点等。
2. 结合教研活动,将听课、评课、评审合而为一,激发、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五、预赛组织与实施
1. 全院教师必须全程参与本系预赛和学院决赛。
2. 预赛评委(不少于3人)由系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优秀教师代表担任。系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对预赛活动全面负责,严防走形式。各系预赛评委、参赛教师名单、时间、地点安排等应于10月31日前报教务办审查备案。
3. 决赛评委(不少于5人)由领导小组安排,具体名单决赛当日公布。
4. 教务办负责安排协调决赛具体时间、地点、顺序,收集、汇总评分表。
5. 领导小组全面审定评分结果,按决赛教师得分高低,推荐产生1位教师于12月12日参加学校决赛。
四、评分要求
1. 严格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合理。
2. 评委按百分制评分,只评整数,不评小数。
3. 预赛最终成绩按各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确定。
4. 决赛最终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平均分。
5. 平均分保留一位小数。
6. 成绩并列时,根据第二位小数排序,依次类推;成绩完全相同时,评委评分中最低分高者排前。
会计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