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内容与进程
1. 论文选题。指导教师根据要求下达参考选题。学生于
2. 开题报告。学生于
3. 论文撰写。
4. 论文评阅。
5. 论文答辩、成绩评定。
6. 论文推优、归档。
二、 主要工作要求
1. 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意见》及《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各工作环节的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2. 学生应认真学习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手册,严格遵守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3. 选题应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动向,注重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训练。提倡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报告、财务分析。参考选题不得少于指导学生数的130%,较上年的更新率不得低于20%。
4. 毕业论文原则上每生一题。如某一选题确需多名学生共同承担,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批准,允许合作完成,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且必须提交明确分工的工作方案。
5. 开题报告书是论文撰写的基础,必须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思路明确、文字简约流畅,字数不少于2000字。
6. 毕业论文由封面、题目、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致谢辞、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毕业论文题目字数不应超过20个汉字;中文摘要不少于300字,并附有3-5个关键词;正文字数不低于5000字(不含文献综述字数),正文开头部分为导论,包括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和研究的基本思路及方法,正文纸质初稿需有指导老师审阅意见并留存,参考文献应是近3-5年的相关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等,原则上数量不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论文选题为案例分析、调研报告、财务分析的可略去文献综述。
7. 严格答辩资格审查。凡毕业论文未定稿,无指导教师评阅意见的一律不予答辩。
8. 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按5%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并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文本制作要求,向教务办提交相关材料。
9. 学院将组织专班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4月对工作进程和论文质量进行阶段检查,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会计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