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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04-15新闻来源:阅读次数:144 【字体: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程序》的要求,经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研究决定,对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准备工作  

(一)答辩前两周学生将定稿后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和评阅人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经答辩资格小组审查通过,方可获得答辩资格。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二、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小组

 

1:会计学院2015届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

三、答辩工作要求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或不按时参加答辩的毕业生,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予毕业,不授予学位。

(二)毕业论文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长主持答辩并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限5分钟),并用普通话回答答辩小组的提问,每个学生答辩时间限15分钟。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和答辩成绩评定。答辩小组就毕业论文(设计)提出评分意见,写出答辩评语。

(三)答辩小组组长计算填写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并送答辩委员会审定。

四、归档

(一)答辩与成绩评定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成绩表,并按以下顺序归档。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1份;

2. 毕业论文初稿1份;

3. 毕业论文定稿1份;

4. 毕业论文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1份;

5. 毕业论文电子文档(含磁盘、光盘和照片等)。

(二)归档材料每生一袋,由指导教师送各系毕业论文检查小组审核,审核合格后,论文指导老师于522日前将成绩报送教务办,论文袋于528日前交教务办。

 

  会计学院

20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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