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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关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6-21新闻来源:会计学院阅读次数:412 【字体:  


鄂经院发〔2007〕142号  

  湖北经济学院关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的意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高等教育重点放在提高办学质量上”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步伐,促进我校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湖北经济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全面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人才培养质量工程,改革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运行机制,努力建设优良的学科专业、优秀的师资队伍、优质的教学资源,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良好人文素养、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实践能力、能解决问题的创业者、实业家、白领层。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计划,着重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根据我校学科特点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适应能力、创业能力(简称“五能”),将“五能”教育贯彻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为学生成长奠定知识、能力和素质基础。其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学会学习;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学会动手;培养学生交流能力,促进学生学会沟通;培养学生适应能力,促进学生学会生存;培养学生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学会自立。

  各院(系、部)、各专业点要根据上述目标,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抓住创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有利时机,根据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培养的转变,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和空间,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具有更强的社会适应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实施学科建设计划,促进队伍上水平、科研上层次

  全面实施学科建设计划,按照“做强优势学科,做实基础学科,做精特色学科”的思路,构建以经济类、管理类学科为基础,以应用学科为特色,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突出创新与实践,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科体系,使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相结合,增强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1.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大部分学科进入良性与快速发展阶段,部分学科在省内国内有较大影响和和较强的竞争力,到2010年,校级重点学科达到10个,省级重点学科达到3-5个,建成若干硕士学位授权点,为本科教学提供强有力的学科支撑。

  2.以学科建设促进科研发展。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省级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8个;省级以上科研立项累计达到20项以上,其中国家级项目10项以上;省级以上课题和教研成果有新的突破,教师主编和参编国家规划教材达10种以上;每年科研经费200-300万元,到2010年累计达到1500万元。

  3.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到2010年,固定编制教师达到900人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340人,硕士生导师60人。培养10名左右国内外知名学者、20名左右省级学科带头人、60名左右校级学科带头人。结合“楚天学者”特聘教授计划,重点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20名。至2010年,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60%,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20%以上,教授、副教授占教师人数的35%以上,其中教授占副教授以上职称人数的25%左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高层次的创新型学术队伍和优秀学术团队。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完善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和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着力培养青年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

  (三)实施深化教学改革计划,提高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水平

  紧紧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定位,科学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

  1.实施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学校要建成5个左右省级品牌专业。学校重点建设和优先发展与重点学科相匹配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在办好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传统优势专业的同时,积极扶持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动画等专业的发展。各院(系、部)要根据社会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自身优势和条件,探索建立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专业。

  2.实施精品课程建设工程。以精品课程建设为重点,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十一五”期间力争建成8-10门省级精品课程,50门校级精品课程,100门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教案、大纲、习题、实验、教学文件及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全部上网并对全校学生开放,使广大教师和学生共享优质资源。各院(系、部)要把课程建设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工程,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整合课程资源,调整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积极倡导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研究性教学等教学方法。

  3.大力推进网络课程建设工程。以课程教学资源数字化为重点,大力推进网络课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校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力争全部达到网络课程A级标准。各院(系、部)要注重网络和计算机环境下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培养,充分利用Blackboard教学平台,实现基于网络和计算机环境下的教学互动。

  4.稳步推进双语教学。“十一五”期间,金融、法学、信息技术类专业的专业课使用双语授课的课程比例要达到或超过10%,其他专业要积极推动双语教学,使双语授课的课程达到一定比例。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双语教学师资培训,实施双语教学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各院(系、部)要采取得力措施支持基础条件好的教师开展双语教学。

  (四)实施强化实践教学计划,完善开放性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

  实践教学是理论教学的深化和发展,也是素质教育的拓展平台。“十一五”期间,我校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针对传统的本科教育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学校与社会脱节、统一性与个性需求脱节的弊端,切实解决传统的实践教学依附于课程教学、目标单一、内容浅显、环节分散等问题,使实践教育体系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统一、实践教学环节与理论教学相协调、实践教学质量与专业和课程教学要求相一致,以高质量的实践教学工作,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1.根据我校财经类本科院校的学科特点,努力构建并完善开放性实践教学体系,即以理论教学和课堂教学为基础,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构建一个以课内实践、校内实训、第二课堂、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为主要内容,集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于一体的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的开放性实践性教学体系,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构筑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坚实平台。“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逐步完善以开放性实验教学、参与性综合实验、延伸性案例教学、设计性学科竞赛、实质性校企合作、广泛性社团活动、多样性社会实践、探究性科研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学体系,不断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丰富实践教学内涵,促进学生补充知识、增强能力、提高素养。

  2.全面完成2006年实践教学工作会议部署的建设和改革目标,落实《湖北经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的7项实践教学建设和改革任务:科学设计实践教学环节,构建一个与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一致的实践教学体系;理顺实践教学管理体制,构建一个集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高效能的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建设一支整体素质较高、专兼职相结合、一专多能的“双师或多师”型实验教师队伍和管理、技术人员队伍;抓紧实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建设的省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在此基础上建设一个面向全校学生开放、资源高度共享的综合实验平台;建设一批符合本科教学要求的实验室;建设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要求每个专业都必须有对口的实习基地,并能容纳本专业40-50%的毕业生实习;把案例库建设成为我校应用性人才培养的一个特色项目。

  3.进一步增加设计性、创造性实验在实验教学总量中的比例,每年资助50名左右的学生开展自主创新性实验。

  4.进一步拓展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提升自主举办学科竞赛的质量,加强校际、国际科技文化交流。

  5.进一步健全实践环节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实践教学效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水平教师从事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实践教学场地、设施、经费需要,“十一五”期间,力争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年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

  (五)实施教学质量保障计划,强化教学质量监管

  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落实到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努力构建自我评估、自我整改、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教学质量监督机制,加大教学质量奖惩力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效率。

  1.加强教学质量监管,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建立由校长负责、教务处牵头、院(系、部)为基础、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教学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学校领导巡视教学工作制度,加强教学督导。学校领导要定期巡视教学工作,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教学督导组要切实对教学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保证及时准确地了解教学质量状态;院(系、部)要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经常组织有关专家和同行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观摩、诊断和指导;学生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对教师教学态度、质量、效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全面性、真实性;坚持网上评教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网上评教活动,要求学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保证提供的评价信息客观、公正。

  2.进一步健全教学工作规范和本科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从严治教,严格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教学档案等各个教学环节的管理。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精心组织教学过程,潜心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引导学生严明学习纪律,端正考风考纪,建设良好学风。

  3.落实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教学工作量不足或教学质量达不到学校规定要求的教师不得继续聘任其从事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严格学生管理,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生学习行为,统筹协调学生的各种活动,促使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学习活动;辅导员(班主任)要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学习秩序,严肃学习纪律,辅导员(班主任)要坚持随班听课,每月每班不少于4次;学校支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严格纪律管理,任课教师要认真考核、评定学生的平时学习成绩,并在期末总评成绩中真实反映。

  5.加强教学管理手段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高效共享的教学管理网络平台,促进教学管理科学化,提高管理效率。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管理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实施教学管理改革计划,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

  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突破制约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扩大学生选择专业、课程和教师的范围,营造有利于学生充分发挥自身潜能的教育环境。

  1.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配套改革”的原则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即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按学分制教学改革方案,通盘考虑从招生入学、人才培养到毕业就业等各个环节,统筹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按照人才培养、学生成长的客观规律和学校推行学分制教学改革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弹性学制”等配套制度;以学分制教学改革为突破口,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整体推进课程结构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整合与优化;按照学分制教学改革的总体方案,调整培养计划,配套改革教学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对人事、分配、学生管理、教师考核、后勤服务等内部管理体制进行多方面、全方位的综合改革。

  2.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学分制教学改革,确立具有时代特征的现代教育思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能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的教学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有利于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学条件保障体系。具体目标是:通过学分制改革,让学生相对自主地选择课程、教师、学习进程、专业或专业方向,提高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整体提高本科教学水平、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力争到“十一五”末期,我校学分制改革运行成熟。

  三、经费管理

  实施本意见所需经费由学校负责筹措,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凡涉及“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的项目,采用承办单位先行立项建设、择优推荐,学校遴选确定立项、按年度划拨建设经费的方式进行。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经费投向的合理性和使用效益要经过学校组织的专家评估和学校内部审计。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总体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的具体组织工作。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具体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实施“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的工作基础在院(系、部),各院(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和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研究制定本单位加强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调整投入导向,扩大教学改革工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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