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 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一、 工作内容与进程
1. 论文选题。11月15日前公布会计学院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各毕业班组织学生,从中选一题(不得多个学生选同一选题),然后汇总上报会计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 指导教师。学生选题的同时即选定指导教师,若选题数超过规定上限(教授、副教授9篇;讲师或博士 7篇;硕士助教5篇),则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调剂,并于12月10日前公布指导教师安排表。
3. 下达任务书。指导教师应召集学生,传达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与规定。于12月20日前下达任务书。任务书参考格式可以从会计学院网站下载。任务书一式三份,教务办、指导教师和学生各一份。
4. 开题报告。学生于2008年1月 10日前完成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
5. 文献综述。2008年3月10日前,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查阅与选题相关的近3-5年文献(主要是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撰写文献综述。文献综述不得少于3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20条。
6. 论文正文。(1)2008年4月10日前,学生将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2)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反复修改,于5月10日前完成定稿(不少于10000字)。(3)定稿由学生按有关规定排版、打印、装订。(4)上交定稿的同时交光盘(含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和正文三个文件)。(5)保存全部修改稿。
7. 论文评阅。2008年5月11日至5月30日。
8. 论文答辩、成绩评定、推优。2008年6月1日至6月10日
9. 论文归档。2008年6月15日前。
二、 工作要求
1. 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各工作环节的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2. 学生应认真学习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手册,严格遵守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抄袭、剽窃他人学生成果,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3. 学院将组织专班于2008年3月和5月对工作进程和论文质量进行阶段检查,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会计学院
200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