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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及说明

发布时间:2007-11-14新闻来源:会计学院阅读次数:597 【字体:  


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及说明

包括学校统一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和本专业安排的课外学分两部分。

1、学校统一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如下,学生最低应修25学分;

(1)军训。军训由学校统一组织,旨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防意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纪律性,增强团队意识,强化组织观念。

(2)中期论文。学生在第6学期暑假围绕专业知识的某一方面,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作为对前期专业学习状况的检验。

(3)专业实训。在第3、6、7学期的课堂教学之外,学生到我校手工会计实验室、电算会计实验室分别进行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和会计电算化的仿真训练。实训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训帐、证、表资料,数据软盘和相应报告。

(4)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加强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训练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培养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学生应在第8学期到学校指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短期实习,提交实习记录、学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

(5)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在校期间专业学习的综合检验,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

本专业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如下,学生最低应修满7学分;

(1)英语、计算机等级证。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和全国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

(2)专业资格证。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系列职称证书、注册会计师考试单科合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资格认证书等。

(3)竞赛活动。在会计知识大赛和其他比赛中获得的获奖证书。

(4)社会实践。利用暑期参加“三下乡”等实践活动和社会调查取得的成绩。

(5)学术活动。在相关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上述环节取得的学分按规定经认证后计入课外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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