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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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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13年)

发布时间:2014-06-23新闻来源:会计学院阅读次数:659 【字体:  

 

一、提前学习资料

1、《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所有申请贷款学生)。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问答(2013年)》、《支付宝使用说明》(所有申请贷款学生)。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查看

3、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申请续贷学生)。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查看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的贷款借款学生手册、助学贷款宣传卡(新申请学生)。资料来源: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免费领取,领取后请长期保存,也可以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上查看。

二、材料准备工作

(一)续贷学生

1、准备2012年贷款合同一份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联系一位愿意作为自己“贷款联系人”的亲戚朋友或老师,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时请实事求是填写,县级资助中心会进行抽查,如填写虚假信息会导致贷款审批不能通过(空白表格可自行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填写要求可提前咨询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2012年已填写类似表格的学生,2013年不需再填)。

如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授权人)如果无法到现场办理申请,另一方(被授权人)还要准备《授权委托书》一份。

(二)新贷学生

新生:

1、准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一份;

2、《2013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一份;

3、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诉详细材料;(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诉详细材料

4、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联系一位愿意作为自己“贷款联系人”的亲戚朋友或老师,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时请实事求是填写,县级资助中心会进行抽查,如填写虚假信息会导致贷款审批不能通过(空白表格可自行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填写要求可提前咨询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  

在校生:

1、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申贷条件中八种申请条件之一)

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联系一位愿意作为自己“贷款联系人”的亲戚朋友或老师,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时请实事求是填写,县级资助中心会进行抽查,如填写虚假信息会导致贷款审批不能通过(空白表格可自行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填写要求可提前咨询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

如预计明年申请贷款时,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授权人)如果无法到现场办理申请,另一方(被授权人)还要准备《授权委托书》一份。

三、网上申请(导出申请表)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所有申请对象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

1、登录系统。(网址,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以前已经获得贷款,2013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

3)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见续贷学生材料准备3)联系人信息与系统内已存联系人信息有变化,点击系统界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修改联系人信息,经县级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变更信息有关规定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学生信息变更规定(2013年)》)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专业科类别》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建议密码设置方便记忆,设置后写在本子上或记在手机上通讯录上。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按照附件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填写。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刚注册用户名对应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申请额度原则上应该为“学费”或“学费住宿费”,但不超过6000元,但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而且大于3000元,在3000-6000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如:3300元、4500元、5600元等,请申请学生按实际需求选择,以避免超出学费、住宿费贷款资金“提现”带来的资金安全和操作困难,同时避免贷款资金过多给还款带来压力;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 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 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再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共同借款人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如为父母可不受年龄限制)。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如有余额,只能通过“提现”功能支取)。

3、打印申请表格

贷款申请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

注意:打印出申请表格,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内容(如申请表上学制信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内容与系统中显示应保持一致),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格,不得直接在申请表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申请表格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4、现场办理

1)现场申请:学生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二、材料准备工作”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

2)资格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查。

3)现场考核:新贷申请人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内容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为主,对续贷学生进行支付宝还款操作的考核,考核内容以《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为主,同时续贷学生也要求熟悉《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内容。

4)预签合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拿一份。

注意: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名应尽量工整,保持与系统、合同信息一致,注意不要遗漏手印、日期。签订合同后,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涉及内容,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签订合同,不得直接在合同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合同中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5)打印回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需上交高校)交给学生,如“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5、学校报到

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报到手续,上交回执,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6、贷款审批

县级资助中心整理学生贷款合同,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含贷款学生家庭情况、联系人有关信息),汇总材料后送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约1010日左右)。

7、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约在11月份中旬),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多余资金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

在贷款申请(95日前)到贷款审批发放(11月中旬)期间,申请学生可以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查询贷款情况;贷款发放后,申贷学生可以按照合同上支付宝账号登录支付宝,了解贷款资金到账情况。

以上《申请指南》为原则性内容,各地在具体办理中操作程序上会稍有不同,具体办理见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申贷学生可以随时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593咨询(收取市话费)或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或“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了解有关政策。

 

1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doc

2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图片版+适用续贷学生).doc

3支付宝使用说明(适用新贷学生).doc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样表).doc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doc

6、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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