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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06-08-05新闻来源:会计学院阅读次数:261 【字体: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空白协议书若遗失,需在学校就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报纸登载遗失声明。自见报并网上公告15日后,无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异议的,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补发。如果用人单位或同学了解该生已经签约的事实,欢迎及时反映情况。若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有相关规定处理:即毕业生如以丢失协议书,或以其他非正当原因重新取得协议书后,被查实原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者,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其生源所在地,不再负责其就业事宜,且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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