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考勤情况通报】
旷课一次 | ACCA1741 胡浩瀚 |
| 财务Q1741 戴行健 |
| 审计Q1741 秦潮 |
| 注会Q1743 肖恒勇 龚子钦 祝万鸿 胡哲贲 刘佳珉 徐寅彬 孙晨 |
| 注会Q1641 张友枝 李宇昂 王娅婕 |
旷课两次 | 注会Q1741 许自若 会计CIMA1641 钟庆 吴子敬 |
旷课三次 | 审计Q1641 赵耀东 |
旷课五次 | 注会Q1641 詹奕枫 |
依据《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查课管理办法》,给予胡浩瀚等十三位同学以下处分:手写800字以上检讨,经班主任签字后于10月19日上午12点前交到群贤楼220办公室,扣综测0..5分;
给予许自若等三名同学手写1500字以上检讨,经班主任签字后于10月19日上午12点前交到群贤楼220办公室,扣综测1分;
给予赵耀东同学手写2000字以上检讨,经班主任签字后本人交到群贤楼220办公室,扣综测1.5分,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给予詹奕枫同学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