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新能力的培养过程。为此,特将2019届毕业论文指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进程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具体说明 |
1 | 论文选题 | 2018.12.01之前 | 导师与学生共同确定选题,并提交教务办 |
2 | 开题报告 | 2018.12.01~2018.12.20 | 撰写开题报告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 |
2018.12.21~2018.12.31 | 完成开题工作 | ||
3 | 撰写与指导 | 2019.01.01~2019.03.15 | 完成论文初稿(含文献综述) |
2019.03.16~2019.04.15 | 中期论文指导、修改,完成定稿 | ||
4 | 论文查重 | 2019.04.16~2019.04.20 | 论文第一次查重 |
2019.04.21~2019.04.27 | 超标论文修改 | ||
2019.04.28~2019.04.30 | 论文第二次查重 | ||
5 | 论文定稿 | 2019.05.01~2019.05.10 | 论文定稿及打印,交导师审阅并签署意见 |
6 | 论文答辩 | 2019.05.12~2019.05.19 | 分小组答辩 |
7 | 成绩评定 | 2019.05.20~2019.05.24 | 上交毕业论文有关材料 成绩审定、签章、 |
8 | 论文推优、归档 | 2019.05.25~2019.05.31 | 报送成绩、归档 评选推荐优秀论文 |
二、主要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意见》及《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各工作环节的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2.学生应认真学习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手册,严格遵守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3.选题应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动向,注重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训练。提倡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报告、财务分析。参考选题不得少于指导学生数的130%,较上年的更新率不得低于20%。
4.毕业论文原则上每生一题。如某一选题确需多名学生共同承担,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批准,允许合作完成,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且必须提交明确分工的工作方案。
5.开题报告书是论文撰写的基础,必须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思路明确、文字简约流畅,字数不少于2000字。
6.毕业论文由封面、中英文题目、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致谢辞、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毕业论文题目字数不应超过20个汉字;中文摘要不少于300字,并附有3-5个关键词;正文字数不低于5000字(不含文献综述字数),正文开头部分为导论,包括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和研究的基本思路及方法,正文纸质初稿需有指导老师审阅意见并留存,参考文献应是近3-5年的相关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等,原则上数量不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论文选题为案例分析、调研报告、财务分析的可略去文献综述。
7.严格答辩资格审查。凡毕业论文未定稿,无指导教师评阅意见的一律不予答辩。
8.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按5%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并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文本制作要求,向教务办提交相关材料。
9.学院将组织专班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对工作进程和论文质量进行阶段检查,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会计学院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