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2017-2018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者:会计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1129

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是由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联合设立,依托湖北经济学院建设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要致力于研究、解决湖北会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湖北会计发展与经济建设。按照开放式运作的要求,促进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本中心现公开招标20172018年度研究课题,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积极申报。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

本次研究课题的申报者选题应围绕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与监管、中小企业会计管理创新、会计信息与公司治理、行为财务、社会环境信息及碳会计等五个方向。可重点参考以下选题(但不限于以下选题):

1.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会计、财务、审计研究——四十年回顾与展望

2.大数据与智能化背景下的会计、财务与审计问题研究

3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与并购重组问题研究

4.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会计、财务与审计问题研究

5.国家治理、政府会计与政府审计协同问题研究

6.碳会计的理论与实践发展和国际比较研究

7.强监管背景下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问题研究

8.行为监管与行为财务相关问题研究

9.新经济和商业模式下的财务与会计问题

10.“防范化解风险、精准扶贫、污染治理下的财务、会计与审计问题研究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申报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相应的学术团队,并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研究工作。

2.申报人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和科研人员。

3.项目组成员学科、年龄结构合理,人数不得少于3人(至少含1名学生,研究生优先考虑),能够科学分工,通力合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

4.要求以调研为基础,研究解决湖北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三、项目申报及资助有关事项

1.项目申报人应于2018324日前将《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5份纸质文本送达本中心,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Accounting_DR@hbue.edu.cn

2.对符合投标要求的项目,由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并签订项目协议书。

3.凡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将在课题立项后,给予10000元的经费资助。

四、结题要求

1.结题时间

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一年,至20193月正常结题。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本中心研究同意可延期,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2.结题成果的署名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须注明本文受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课题基金资助,可署两个以上单位。校内课题负责人应同时署名湖北经济学院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校外课题负责人应以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署名。不符合署名要求的成果不能用于课题结题。

3.结题成果的质量和数量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视为达到结题要求:

1)政策或对策咨询调研报告1份,且被厅局级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原件);

2)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分类目录(2014版)》规定的4级以上期刊发表课题相关科研成果1篇;

3)出版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著1部;

4)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武汉市等副省级及以上调研成果奖励(成果负责人排名前三位)。

4.结题程序

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应于20193月前提供《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以及发表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评审后退还项目负责人)。

5.其他

1)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得次年招标课题:

课题相关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分类目录(2014版)》规定的3级以上期刊发表课题研究相关成果者;

以本中心项目成果为基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课题的项目申报者;

已出版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著1部者;

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成果负责人排名前三位)。

2)课题研究在规定时间或延期后仍未达到结项要求,以及未结题者,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课题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洁

联系电话:027-81977025

E-MailAccounting_DR@hbue.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群贤楼309室 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 邮编:430205

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