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度课题招标公告--会计学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4浏览次数:300

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04 来源:会计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是由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联合设立,依托湖北经济学院建设的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要致力于研究、解决湖北会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湖北会计发展与经济建设。按照开放式运作的要求,促进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本中心现公开招标2014年度研究课题,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积极申报。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

本次研究课题的申报者选题应围绕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与监管、中小企业会计管理创新、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等三个方向。可重点参考以下选题:

1.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与执业质量提升研究

2.湖北CPA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能力提升研究

3.会计师事务所风险防控研究

4.提升湖北省CPA行业信息化水平策略研究

5.基于顾客价值创造的中小企业管理控制系统研究

6.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建设研究

7.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8.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监管与风险控制研究

9.兼并重组与公司治理机制研究

10.湖北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升研究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申报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相应的学术团队,并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研究工作。

2.申报人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和科研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项目组成员学科、年龄结构合理,人数不得少于3人,能够科学分工,通力合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

4.要求以调研为基础,研究解决湖北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三、项目申报及资助有关事项

1.项目申报人应于2014620前将《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5份纸质文本送达本中心,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277651943@qq.com

2.对符合投标要求的项目,由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在6月下旬进行评审,7月初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并签订项目协议书。

3.凡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将在课题立项后,先给予1000元的经费资助,课题结项后再给予2000元奖励,资助金额共计3000元。

四、结题要求

1.结题时间

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一年,至2015630正常结题。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本中心研究同意可延期,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2.结题成果的署名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须注明“本文受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课题基金资助”,可署两个以上单位。校内课题负责人应同时署名“湖北经济学院”和“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校外课题负责人应以“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署名。不符合署名要求的成果不能用于课题结题。

3.结题成果的质量和数量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视为达到结题要求:

1)政策或对策咨询调研报告1份,且被厅局级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者(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原件);

2)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分类目录(2014版)》规定的4级以上期刊发表课题相关科研成果1篇;

3)出版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著1部;

4)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武汉市等副省级及以上调研成果奖励(成果负责人排名前三位)。

4.结题程序

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应于2015630日前提供《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以及发表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评审后退还项目负责人)。

5.其他

1)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得次年招标课题:

①课题相关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②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分类目录(2014版)》规定的3级以上期刊发表课题研究相关成果者;

③以本中心项目成果为基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课题的项目申报者;

④已出版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著1部者;

⑤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成果负责人排名前三位)。

2)课题研究在规定时间或延期后仍未达到结项要求,以及未结题者,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课题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艳娥

联系电话:027-81973749

E-Mail277651943@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群贤楼215#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

邮编:430205

 

附件: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