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稳定工作会议和暑期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学院应指定专人(老师和学生各1名)负责暑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老师的电话应保证24小时开通,随时方便联系。具体名单及其联系方式于2006年7月7日下午5:00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二、暑期留校学生男生原则上仍住各自的宿舍,女生要求以班(或以院系)为单位相对集中住宿。要提醒学生相互关照,提高安全意识。
三、学生贵重物品(大件)要集中存放在本楼栋管理员处,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存折或其它小件贵重物品等。
四、安排专门时间对暑期留校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禁止留校学生暑假期间在校内外水池游泳。
五、留校学生因故离校应在本楼栋管理员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