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 网站地图

会计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党建工作

会计学院第55期(上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新闻来源:会计学院阅读次数:1007 【字体: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和院党委要求,会计学院第55期(上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做好本次推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配标准

入党积极分子指标已分给各支部,每个班级不固定名额,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大一本学期不发展。

二、发展程序

      班级党小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班主任签字同意——提交相应党支部讨论——学生党总支讨论——院党委讨论——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三、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提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且经过团组织推优;

3、上一学期各门学科考试无不及格现象,普通学生原则上上一学期成绩为班级排名前30%,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成员、班委,团委、学生会、社团、吴天祥小组、志愿者协会等组织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等,现任或曾任都可以)原则上上一学期成绩为班级排名前60%

    4、无受过任何处分。

       备注:

    1、班级党小组长按照班级、姓名、联系电话统计,1230号断网前发给支部负责人。

    2、一年内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同学不结业的,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3、入党积极分子选拔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并且本人要在班级同学面前竞聘演讲,班级推荐名单如果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再替补。

    4、如对班级推选程序和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林哲宇老师反映,地点群贤楼219,联系电话81977187,学生党总支将对相应情况核实并作出处理。

 

55期入党积极分子报名表.xls 入党积极分子结业鉴定表.doc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