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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委员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3-11新闻来源:会计学院阅读次数:4190 【字体:  

学院党委委员主要工作职责

(2021年3月4日学院党委会会议审定通过)

一、书记工作职责

院党委书记是院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在院党委集体领导的原则下,全面主持院党委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制定院党委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对制度、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实施检查和督促。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校党委报告工作。负责召集院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2.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抓好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3.组织院其他领导就院内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商,提出方案,由院行政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起保证监督作用。

4.贯彻好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学院干部的培养、使用、考察、推荐、政审工作。负责抓好学院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支持和协调各党委委员和行政领导的工作,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党委会的学习,按时组织召开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团结,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维护、保证党委的集体领导制度

7.学习贯彻学校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谋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按规定向校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情况。

8.支持、指导、监督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履行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程序追责问责。

9.领导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每年与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至少谈心谈话1次,至少讲授1次专题党课。

10.自觉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

二、副书记工作职责

院党委副书记在院党委集体领导下协助院党委书记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和协调全院学生工作,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定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负责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建立院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定期分析研判学生思想动态,协调落实“五个思政”,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抓好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以及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党校培训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工作制度,指导学生的奖惩、推荐、政治审查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工作,负责组织招生、迎新及毕业就业工作。

4.抓好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辅导员及班主任进行考核,督促辅导员及班主任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召开辅导员及班主任工作会议。

5.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指导他们加强自身建设,完成上级领导及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学校党委及组织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院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情况,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及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和学院党委换届改选筹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开展院内党员表彰活动,向院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制订每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各支部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发展以及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编造党员明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检查督导各支部做好党员登记、党员鉴定和收缴党费等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组织和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积极奉献社会

6.指导、督促各党支部按规定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提升学院党组织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宣传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学校党委及宣传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全院党员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3.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4.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织和党中央要求上来。

5.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布置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校党委及相关部门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6.协同青年委员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的精神生活。

五、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学校党委及纪委监察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制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

2.负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监督党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4.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认真落实纪检委员对党政主职评议制度,按时向学校纪委提交评议报告

6.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布置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7.经常向院党委和校纪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8.参与本院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决策,并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六、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统战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统战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校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具体落实统战政策,深入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党外代表人士定期谈心谈话、交流沟通加强感情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把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学院党委和学校统战部门。

4.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布置的统战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协助学校统战部做好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推荐优秀人才的工作。

5.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院的重要会议,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通过他们充分调动其周围群众的积极性。

七、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青年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青年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校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工会、共青团加强对团员、职工(尤其是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接班人。

2.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和共青团党的助手作用。

3.教育团员青年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岗位,精通业务,积极为学院发展献计献策,发动团员青年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

4.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引导他们尽快成长,最大限度调动青年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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