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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3新闻来源:会计学院阅读次数:2105 【字体:  

根据研究生处《关于2024202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为表彰先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学院将开展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2025学年在校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及名额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2255号)文件规定,结合参评学生人数基数确定名额。优秀研究生名额为班总人数15%,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为参评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其中班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基数为班委会成员党支部、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干部单独评选,不作为班级参评基数。优秀研究生标兵以年级为单位不超过年级总人数5%,单独从获评优秀研究生的学生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参见《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2255号)(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

10231024日,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供必要的个人材料,提交至学院评审小组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

10251026日,班级评审小组和年级评审小组开展班级和年级初评党支部、研究生会单独开展初评。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2、附件3及相关初评材料提交至学院

评审小组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个人先进事迹”和证明材料须是20242025学年内。

2.《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里的“先进事迹”只填和申报项目有关的内容,其他无关内容请勿填写。

3.“优秀研究生标兵”无需另行递交申请表,直接“优秀研究生”中评选产生

 

咨询、投诉方式:027-81972982

地址:群贤楼216A

 

会计学院

20251023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22〕55号).pdf

附件2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doc

附件3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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