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9年教师授课竞赛学院预赛方案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561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授课竞赛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胡伟、杨帆

成员:邓青、殷治平、余四林、徐伟、杨文绮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所有在岗专任教师均可报名参赛,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必须担任本年度课堂教学任务,态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优良,在近2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

3.参加上届授课竞赛曾获奖的教师可再次申报参赛,但所参赛的课程不得重复。

三、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各系预赛和学院决赛两个阶段。1023日至113日分系组织预赛,114日各系将推荐参加学院决赛的名单(会计系3人、财务系2人、审计系2人)报教务办。117日下午举行学院决赛,具体地点待定。

四、组织形式

1.遴选以集中组织课堂教学形式进行,每人限时18分钟(其中:说课3分钟,讲课15分钟)。说课要点:①所授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②所授章(节)的教学目的与要求;③本节课的教学设计、思路、方法和特点等。

2.结合教研活动,将听课、评课、评审合而为一,激发、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五、预赛组织与实施

1.全院教师须全程参与新进教师教学演练比赛,将考勤结果计入聘期专业能力提升积分。

2.预赛评委(不少于3人)由系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优秀教师代表担任。系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对预赛活动全面负责,严防走形式。各系预赛评委、参赛教师名单、时间、地点安排等应于1027日前报教务办审查备案。

3.决赛设教师评委5人、学生评委5人,以教师评委平均分占60%和学生评委平均分占40%计算参赛教师综合得分,依综合得分评定决赛名次和等级。

4.教务办负责安排协调决赛具体时间、地点、顺序,收集、汇总评分表。

5.领导小组全面审定评分结果,按决赛教师得分高低,推荐产生2位教师参加学校决赛。

六、评分要求

1.严格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合理。

2.评委按百分制评分,只评整数,不评小数。

3.预赛最终成绩按各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确定。

4.决赛最终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平均分。

5.平均分保留一位小数。

6.成绩并列时,根据第二位小数排序,依次类推;成绩完全相同时,评委评分中最低分高者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