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会计学院会计学第二学位招生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10浏览次数:158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与辅修专业管理办法》(鄂经院办[2006]1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级本科生修读会计学第二学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法商学院)。

二、报名条件

1.所有已修课程平均分70分以上;

2.进校后表现良好,没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主修专业所在院系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3.会计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4.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凭申请表缴费、注册;

5.在教务处网站或会计学院网站查询课表。

四、收费标准

会计学第二学位需修满50学分,每学分100元,一次性缴清。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01213日——2011225

2.地点:群贤楼217

3.联系人:孙老师、嵇老师

4.咨询电话:81973750

         会计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

1. 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

2. 会计学第二学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