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程序》的要求,经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研究决定,对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含双学位)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准备工作
(一)答辩前两周学生将定稿后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和评阅人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经答辩资格小组审查通过,方可获得答辩资格。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二、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小组(第一位为组长)
答辩时间: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8:00——16:00
一组教师:李长爱、邓 青、黄 约 地点:J1-301
一组学生:周新玲、胡莉铭、付 强指导的所有学生
二组教师:周新玲、胡莉铭、付 强 地点:J1-302
二组学生:李长爱、邓 青、黄 约指导的所有学生
三组教师:殷治平、徐 伟、姚和平 地点:J1-303
三组学生:杨明海、李海洋、马 晶、黄益雄指导的所有学生
四组教师:杨明海、李海洋、马 晶、黄益雄 地点:J1-304
四组学生:殷治平、徐 伟、姚和平、夏 喆指导的所有学生
五组教师:邵天营、李晓燕、陈国英 地点:J1-305
五组学生:黄 旭、胡海华、刘 迅指导的所有学生
六组教师:黄 旭、胡海华、刘 迅 地点:J1-306
六组学生:邵天营、李晓燕、陈国英指导的所有学生
七组教师:胡顺义、颜 莉、林勇军 地点:J1-307
七组学生:朱继军、刘尚林、罗秀娟指导的所有学生
八组教师:朱继军、刘尚林、罗秀娟 地点:J1-309
八组学生:胡顺义、颜 莉、林勇军指导的所有学生
九组教师:孙喜平、贾银芳、余四林 地点:J1-309
九组学生:张 庆、夏 明、董育军、唐 艳(许淑琴、杨 耀)指导的所有学生
十组教师:张 庆、夏 明、董育军 地点:J1-310
十组学生:孙喜平、贾银芳、余四林、唐 艳(马骏骁、姚盼盼)指导的所有学生
十一组教师:卢占凤、胡 伟、柯昌文 地点:J1-311
十一组学生:谈多娇、张五新、马 琳、唐 艳(季锴斌、丁普博)指导的所有学生
十二组教师:谈多娇、张五新、马 琳 地点:J1-312
十二组学生:卢占凤、胡 伟、柯昌文、唐 艳(胡 宁、张晓冰、肖雅琴)指导的所有学生
十三组教师:刘 群、李 劲、杭卓珺 地点:J1-313
十三组学生:李 昉、华 琦、王尚武指导的所有学生
十四组教师:李 昉、华 琦、王尚武 地点:J1-314
十四组学生:刘 群、李 劲、杭卓珺指导的所有学生
十五组教师:陈德刚、杨海丛、廖正方 地点:J1-315
十五组学生:卢传锋、胡慧娟、吕伶俐指导的所有学生
十六组教师:卢传锋、胡慧娟、吕伶俐 地点:J1-316
十六组学生:陈德刚、杨海丛、廖正方指导的所有学生
三、答辩工作要求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或不按时参加答辩的毕业生,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予毕业,不授予学位。
(二)毕业论文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长主持答辩并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限5分钟),并用普通话回答答辩小组的提问,每个学生答辩时间限15分钟。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和答辩成绩评定。答辩小组就毕业论文(设计)提出评分意见,写出答辩评语。
(三)答辩小组组长计算填写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并送答辩委员会审定。
四、归档
(一)答辩与成绩评定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成绩表,并按以下顺序归档。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1份;
2. 毕业论文初稿1份;
3. 毕业论文定稿1份;
4. 毕业论文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1份;
5. 毕业论文电子文档(含磁盘、光盘和照片等)。
(二)归档材料每生一袋,由指导教师送各系毕业论文检查小组审核,审核合格后,论文指导老师于5月24日前将成绩报送教务办,论文袋于5月31日前交教务办。
会计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