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学院辅修专业证书认定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5浏览次数:365


为进一步贯彻和执行《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2014版湖北经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和《湖北经济学院辅修专业证书管理办法》等文件,特对会计学院相关专业辅修证书作出以下具体说明。

会计学院可以获得辅修证书的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和资产评估专业,会计学(ACCA)方向班由于其特殊性不受理辅修证书的办理。

学生在辅修会计学院相关专业时,其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辅修专业证书管理办法》执行。同时,为保证辅修会计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能从学习中获得相应的专业技能,在辅修证书认定时,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不区分课程类别)中,必须包括以下几门课程的学习。

专 业

所含课程

先修课程

 ①《基础会计学》(或《会计学》、《会计学概论》)

 无

 ②《中级财务会计学》(或《中级财务会计》)

 课程①

 ③《财务管理学》(或《财务管理》)

 课程①

 ④《审计学》(或《审计学概论》)

 课程①②

 ①《基础会计学》(或《会计学》、《会计学概论》)

 无

 ②《中级财务会计学》(或《中级财务会计》)

 课程①

 ③《财务管理学》(或《财务管理》)

 课程①

 ④《高级财务管理学》(或《高级财务管理》)

 课程①③

 ①《基础会计学》(或《会计学》、《会计学概论》)

 无

 ②《中级财务会计学》(或《中级财务会计》)

 课程①

 ③《审计学》(或《审计学概论》)

 课程①②

 ④《内部审计学》(或《内部审计》)

 课程①②

 ①《基础会计学》(或《会计学》、《会计学概论》)

 无

 ②《中级财务会计学》(或《中级财务会计》)

 课程①

 ③《财务管理学》(或《财务管理》)

 课程①

 ④《资产评估学》(或《资产评估原理》)

 课程①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