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会计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1-05-28浏览次数:572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在学校迈上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新征程之际,学党委决定在学生支部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在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推动学校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现将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对象范围为学院学生各党支部和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名额分配为学院5个学生党支部每个支部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实绩突出。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3.服务师生、廉洁自律。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主动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和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党建政策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党务能力过硬。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3.责任作风过硬。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岗位职责履行好,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在服务和推动工作上业绩突出。坚持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受到师生的信赖和肯定。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支部推荐。6月1日前个党支部按照分配名额推荐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支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生党总支审批。

(二)学生党总支讨论审批后报请学院党委审批。

(三)审定填报。学院党委审批后在学院进行公示,拟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填写审批表。

(四)表彰宣传。学院对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工作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和引领作用。

(二)学院党支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严格落实。要按照评选的条件和分配名额、时间安排,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按时上报,确保推荐评选对象既充分体现先进性,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各党支部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出团结奋斗好声音,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团结奋斗的过程。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