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9届本科、专升本毕业生毕业实习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9-04-15浏览次数:4566

             全院各毕业班、各指导教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补足教学薄弱环节,根据我校《关于加强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鄂经院发〔2019〕1号),现对我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答辩及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准备工作

(一)按照毕业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毕业生必须完成实习内容的全部任务,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并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审查同意签署鉴定意见,给出实习单位评价分(A分,百分制)和指导教师评价分(B分,百分制)后,方可参加学院答辩;

(二)参加毕业实习答辩的学生应提前准备答辩的PPT等汇报材料;

(三)答辩小组教师在学生答辩前要认真阅读学生的毕业实习报告。

二、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小组

  

答辩时间:201959日(星期1400——1730

组号

答辩教师(首位为组长)

答辩学生

地点

1

李长爱、邓

学生名单见附

J1-101

2

周新玲、柯昌文

学生名单见附

J1-102

3

胡 伟、

学生名单见附

J1-103

4

刘勋涛李益博

学生名单见附

J1-104

5

唐 艳、黄 旭

学生名单见附

J1-105

6

邵天营、杨海丛

学生名单见附

J1-106

7

喆、吕伶俐

学生名单见附

J1-107

8

徐亚文、罗秀娟

学生名单见附

J1-109

9

卢传锋、刘国武

学生名单见附

J1-110

10

林勇军、颜

学生名单见附

J1-111

11

余四林、廖正方

学生名单见附

J1-112

12

孙喜平、张 茜

学生名单见附

J1-201

13

张 庆、姚和平

学生名单见附

J1-202

14

卢占凤、贾银芳

学生名单见附

J1-203

15

谈多娇、陈国英

学生名单见附

J1-204

16

华 琦、李 钻

学生名单见附

J1-205

17

昉、王尚武

学生名单见附

J1-206

18

群、徐 伟

学生名单见附

J1-207

19

陈德刚、杨 华

学生名单见附

J1-208

20

胡慧娟、黄益雄

学生名单见附

J1-209

21

张五新、李井林

学生名单见附

J1-210

22

李家和、马 晶

学生名单见附

J1-211

23

易 烨、刘 迅

学生名单见附

J1-212

24

殷治平、胡莉铭

学生名单见附

J1-213

25

杨明海、李海洋

学生名单见附

J1-214

26

吴 萌、杨琬君

学生名单见附

J1-215

27

董育军

学生名单见附

J1-216

28

明、赵渊贤

学生名单见附

J1-217

29

黄 约、胡顺义

学生名单见附

J1-218

1 会计学院2019届本科、专升本毕业生毕业实习答辩安排表

三、答辩工作要求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或不按时参加答辩的毕业生,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予毕业,不授予学位。

 (二)毕业实习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长主持答辩并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答辩中,学生须报告毕业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实习的收获或心得等内容(限5分钟),并用普通话回答答辩小组的提问,每个学生答辩时间限10分钟。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指导学生的实习答辩和答辩成绩评定。答辩教师在学生答辩过程中需填写2份每个学生的《答辩过程控制表》(教务处统一印制,1份入学生档案、1份学院存档),并根据学生表现给出学院评价分(C分,百分制)。

(三)毕业实习成绩=A分*30%+B分*30%+C分*40%计算学生百分制成绩,最后确定等级制成绩。

四、归档

(一)归档材料

毕业实习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对学生以下材料进行归档:

1、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报告书;

2、学生答辩过程控制表1份(另一份学院存档)。

(二)归档要求

由指导教师负责把学生的1份学生答辩过程控制表装进学生档案袋中。


附件:会计学院2019届本科、专升本毕业生毕业实习答辩学生分组安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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