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研究生第20期党员发展对象选拔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12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和院党委要求,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做好本次发展对象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标准

本学期新认定发展对象名额分给研究生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量化打分后,各候选人在本年级进行排,按照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十八周岁。

获团组织推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培养考察满1年,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上一学期各门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研究生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为专业排名前30%;工作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为专业排名前 50%。

参加过会计学院党史知识测试,并且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遵纪守法、行为文明,研究生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选拔程序

(一)召开发展对象选拔会议前,各党支部、班级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入党信息,根据选拔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各支部根据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细则(修订)》的评价指标,公平公正地对候选人进行综合量化评分,研究讨论拟确立发展对象的名单。

1.班级民主评议。候选人在班级进行自我陈述演讲,班级同学开展投票,根据票数量化打分。班级投票过程中,杜绝拉票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没有进行自我陈述者或得票低于投票人数半数,不能参与此次发展对象选拔。

2.导师与辅导员评价。导师和辅导员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对候选人进行打分。对政治立场模糊,存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者,可实行导师或辅导员一票否决制。

3.支部评价。所属党支部根据候选人提交思想汇报、理论学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和支部活动参与情况等进行打分。

4.候选人提交材料。候选人填写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附件2《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表(自评表)》(纸质档及电子档)、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附件3拟发展对象综合评价征询导师意见书》纸质档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2点,逾期不予认定。

5.研究生党总支对各支部提交的候选人材料及综合评分进行复审,形成年级排名各支部根据排名情况确定拟确立发展对象名单。

三)名单上报研究生党总支、学院党委讨论。

四、预备党员名额

1.本学期新认定发展对象名额为此次预备党员名额的1.2倍,例:从12名发展对象中,选10名为预备党员。

2.往期发展对象参与此次发展对象打分环节,但不占用此次新认定发展对象名额。

3.后期选拔预备党员时,往期发展对象和本学期新认定发展对象同时排序,按排序先后确定预备党员名单。

五、注意事项

1.选拔发展对象是一项政治工作,各党支部及班级务必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全文传达《会计学院研究生20期发展对象选拔通知》。

2.推选的发展对象要符合基本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各支部在2024年3月27日18前将附件4《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汇总表》及候选人证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党总支

4.选拔过程中,若有同学对推选程序有异议,请于3月27号17前向张老师反映,地点:群贤楼201,联系电话:027-81972982研究生党总支将核实并处理。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评价细则(修订).pdf

附件2: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表(自评表).xlsx

附件3:拟发展对象综合评价征询导师意见书.docx

附件4:会计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汇总表.xlsx


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