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程序》的要求,经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研究决定,对2017届本科(双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准备工作
(一)答辩前两周学生将定稿后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和评阅人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经答辩资格小组审查通过,方可获得答辩资格。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二、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小组
答辩时间: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8:00——16:00 | |||
组号 | 答辩教师(首位为组长) | 答辩学生 | 地点 |
1 | 李长爱、邓 青、黄 约 | 周新玲、胡莉铭、贺琛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102 |
2 | 周新玲、胡莉铭、贺琛 | 李长爱、邓 青、黄 约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103 |
3 | 殷治平、姚和平、陈孔麒 | 杨明海、李海洋、陈国英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104 |
4 | 杨明海、李海洋、陈国英 | 殷治平、姚和平、陈孔麒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106 |
5 | 唐 艳、黄 旭、李家和 | 杨海丛、邵天营、李益博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201 |
6 | 杨海丛、邵天营、李益博 | 唐 艳、黄 旭、李家和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105 |
7 | 夏喆、李晓燕、张 茜 | 徐亚文、马 晶、李井林、吕伶俐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107 |
8 | 徐亚文、马 晶、李井林 | 夏喆、李晓燕、张 茜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110 |
9 | 胡海华、刘国武、易 烨 | 林勇军、颜 莉、胡顺义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203 |
10 | 林勇军、颜 莉、胡顺义 | 胡海华、刘国武、易 烨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204 |
11 | 余四林、朱继军、罗秀娟 | 孙喜平、贾银芳、刘 迅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205 |
12 | 孙喜平、贾银芳、刘 迅 | 余四林、朱继军、罗秀娟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206 |
13 | 张 庆、夏 明、董育军 | 卢占凤、胡 伟、柯昌文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208 |
14 | 卢占凤、胡 伟、柯昌文 | 张 庆、夏 明、董育军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209 |
15 | 谈多娇、张五新、马 琳 | 华 琦、李 劲、徐 伟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210 |
16 | 华 琦、李 劲、徐 伟 | 谈多娇、张五新、马 琳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301 |
17 | 李 昉、王尚武、刘勋涛 | 刘 群、杭卓珺、赵渊贤、付强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302 |
18 | 刘 群、杭卓珺、付强 | 李 昉、王尚武、刘勋涛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306 |
19 | 陈德刚、廖正方、曾 义 | 胡慧娟、卢传锋、黄益雄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307 |
20 | 胡慧娟、卢传锋、黄益雄 | 陈德刚、廖正方、曾 义指导的所有学生 | J5-308 |
表1:会计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
三、答辩工作要求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或不按时参加答辩的毕业生,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予毕业,不授予学位。
(二)毕业论文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长主持答辩并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限5分钟),并用普通话回答答辩小组的提问,每个学生答辩时间限15分钟。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和答辩成绩评定。答辩小组就毕业论文(设计)提出评分意见,写出答辩评语。
(三)答辩小组组长计算填写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并送答辩委员会审定。
四、归档
(一)答辩与成绩评定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成绩表,并按以下顺序归档。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1份;
2. 毕业论文初稿1份;
3. 毕业论文定稿1份;
4. 毕业论文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1份;
5. 毕业论文定稿查重报告(简洁版);
6. 毕业论文电子文档(含磁盘、光盘和照片等)。
(二)归档材料每生一袋,由指导教师送各系毕业论文检查小组审核,审核合格后,论文指导老师于5月23日前将成绩报送教务办,论文袋于5月26日前交教务办。
会计学院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