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本科生第18期发展对象选拔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3-03-29浏览次数:585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和院党委要求,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做好本次发展对象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标准

发展对象指标分给学生党支部,每个班级不固定名额,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量化打分后,各候选人在同一个支部进行排序,按照顺序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后提交入党申请书;获团组织推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培养考察满1年;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

(二)上一学期各门学科考试无不及格现象,普通学生上一学期成绩为班级排名前30%,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委,团委、学生会、社团、吴天祥小组、志愿者协会等组织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等,现任或曾任都可以)上一学期成绩为班级排名前50%

(三)参加过会计学院党史知识测试,并且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四)大学期间无受过任何处分。

三、选拔程序

(一)召开入党发展对象选拔会议前,各党支部、班级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入党信息,根据选拔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二)各支部根据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进行量化评分,并依据指标确定拟选拔发展对象名单。

1.党小组长召开班级会议,候选人应在班级中开展竞选演讲;班级成员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在选拔过程中,严禁任何拉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若出现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发展对象选拔资格。

2.参加发展对象选拔的同学准备相应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供党小组长和班委打分参考。

3.党小组长协同班委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公平公正地对候选人的日常表现、群众基础、工作能力、学业水平等进行打分。

4.班主任、辅导员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对候选人进行打分。

5.党支部支委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公平公正地对候选人进行打分。

6.附加分此项由个人提交证明材料、班级党小组长初审、支部汇总、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老师再次审核,无异议后加入总分。

(三)名单上报学生党总支讨论、学院党委讨论;

(四)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选拔发展对象是一项政治工作,班主任和党小组长务必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党小组长全文传达《会计学院本科生第18期发展对象选拔通知》。

2.推选的发展对象一定要符合基本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没有符合条件的不推荐。

3.参加发展对象选拔的同学如果被确定为发展对象,要认真参加发展对象培训以及后续发展工作,如果发生培训不合格或不想发展为党员等情况,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大学期间不再发展入党。

4.以量化打分表排序为依据,发展对象名额为此次预备党员名额的1.2倍。例:从12名发展对象中,选10名为预备党员。

5.党小组长在43日前将附件2《会计学院18期发展对象量化打分表(班级党小组用)》发给支部负责人。

6.如对班级推选程序和结果有异议,请于43日1700前向张静璐、邵醒丽老师反映,地点:群贤楼218,联系电话:81977053。学生党总支将对相应情况核实并作出处理。

7.发展对象选拔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如推选的同学不符合基本条件等,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会计学院18期发展对象量化打分表(班级党小组用表).xlsx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33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