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本科生配备企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0-11-11浏览次数:1096

根据我校与里昂斯特国际财经教育(Leon ST协议,将选派我院本科生配备企业导师,现通知如下:

一、名额

5人。

二、遴选基本条件

1.选派对象为会计学院CIMA项目大三(2018级)在读已注册学生;

2.学习成绩要求:

1)学生前四学期成绩平均分(按算术平均分)排在CIMA方向班学生前60%

2)有较好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通过CIMA全球统考门数较多的同学优先。

3.要求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独立自主能力,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4.其他综合能力。

三、遴选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相关申请材料,于20201113日下午17:00之前,交到会计学院综合办公室(群贤楼232)程老师处(027-8197374915871792058)。申请材料包括:

1)《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配备企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A4一页之内);

3)申请表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成绩、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2.确定候选人

根据报名材料,经学院和合作机构综合考评,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合作机构向相应企业导师推荐,并展开后续指导工作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配备企业导师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