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3级、2024级、2025级在校在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审依据
会计专业:《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3〕42号)、《湖北经济学院MPA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审计专业:参照会计专业评审。
三、具体时间安排
9月22日22:00前,确定各年级评审小组人员名单。
9月24日22:00前,参评学生递交奖学金评定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9月27日22:00前,各年级评审小组完成初评并班级内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实名向年级评审小组反馈。
9月28日22:00前,各年级评审小组将初评结果提交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
(二)评审小组应派专人收集、严格审核相关评审材料,尤其注重研究生学年成绩核算,对加分事项逐一审查,确保总排名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027-81972982
联系人:张老师(群贤楼216A办公室)
会计学院
2025年9月22日
附件1:【鄂经院发〔2023〕42号】《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pdf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MPA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pdf
附件3:2025年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