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国际项目(ACCA/CIMA)学生奖励办法(暂行)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8-01-11浏览次数:1140

为鼓励学院ACCA/CIMA方向班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ACCA/CIMA资格考试合格率,特制订本办法。

一、ACCA/CIMA全球统考单科奖学金

ACCA/CIMA全球统考单科奖学金于每年11月底进行,评定依据为当年非毕业班ACCA/CIMA学生参加的全球统考单科成绩。具体奖励项目及标准如下:

1.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学院该科目第1名,奖励人民币300元;

2.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学院该科目第23名,奖励人民币200元;

3.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学院该科目第456名,奖励人民币100元;

4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该科目中国区第1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

5.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该科目全球第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ACCA/CIMA通过级别奖励

(一)ACCA

毕业前(当年6月底)获得ACCA全科通过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CIMA

1.大二第一学期结束前通过基础阶段,奖励人民币100元;

2.大三学年结束前通过运营阶段,奖励人民币500元;

3.毕业前(当年6月底)通过管理阶段,奖励人民币2000元;

4.毕业前(当年6月底)通过战略阶段,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其他事项

(一)合作机构奖励与学院奖励并行,由合作机构另行发放。

1ACCA合作机构奖励发放标准

1)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学院该科目第1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2)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该科目中国区第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该科目全球第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2CIMA合作机构奖励发放标准

1)一次性通过运营级案例,奖励人民币1000元;

2)一次性通过管理级案例,奖励人民币2000元;

3)一次性通过战略级案例,奖励人民币10000元;

4)每个级别案例获全国第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注:以上ACCA/CIMA合作机构奖励发放标准为现行标准,发放时具体标准以合作机构公布为准。

2.评定委员会由学院教学院长、班主任、国际项目秘书、合作机构代表组成。

3.本办法仅针对学院成建制会计学(ACCA/CIMA)方向班学生,未尽事宜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