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院ACCA/CIMA方向班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ACCA/CIMA资格考试合格率,特制订本办法。
一、ACCA/CIMA全球统考单科奖学金
ACCA/CIMA全球统考单科奖学金于每年11月底进行,评定依据为当年非毕业班ACCA/CIMA学生参加的全球统考单科成绩。具体奖励项目及标准如下:
1.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学院该科目第1名,奖励人民币300元;
2.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学院该科目第2、3名,奖励人民币200元;
3.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学院该科目第4、5、6名,奖励人民币100元;
4.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该科目中国区第1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
5.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该科目全球第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ACCA/CIMA通过级别奖励
(一)ACCA
毕业前(当年6月底)获得ACCA全科通过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CIMA
1.大二第一学期结束前通过基础阶段,奖励人民币100元;
2.大三学年结束前通过运营阶段,奖励人民币500元;
3.毕业前(当年6月底)通过管理阶段,奖励人民币2000元;
4.毕业前(当年6月底)通过战略阶段,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其他事项
(一)合作机构奖励与学院奖励并行,由合作机构另行发放。
1.ACCA合作机构奖励发放标准
(1)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学院该科目第1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2)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该科目中国区第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全球统考单科成绩获该科目全球第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2.CIMA合作机构奖励发放标准
(1)一次性通过运营级案例,奖励人民币1000元;
(2)一次性通过管理级案例,奖励人民币2000元;
(3)一次性通过战略级案例,奖励人民币10000元;
(4)每个级别案例获全国第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注:以上ACCA/CIMA合作机构奖励发放标准为现行标准,发放时具体标准以合作机构公布为准。
2.评定委员会由学院教学院长、班主任、国际项目秘书、合作机构代表组成。
3.本办法仅针对学院成建制会计学(ACCA/CIMA)方向班学生,未尽事宜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