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第60期入党积极分子(本科生)选拔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11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和院党委要求,会计学院第60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做好本次推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标准

各班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8%(四舍五入);若班级总人数的8%不足3人,其名额为3人。

二、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提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期间获得团组织推优;

3.上一学期各门学科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平均绩点大于等于3.0

4.无受过任何处分。

三、选拔程序

班级党小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选拔入党积极分子:

1.召开入党积极分子选拔会议前,各党支部、班级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入党信息,根据选拔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2.候选人应在班级中开展竞选演讲;班级成员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在选拔过程中,严禁任何拉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若出现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入党积极分子选拔资格。

3.班主任知情同意:各班级需将本班竞选名单及最终票数告知班主任。其中,若候选人政治立场模糊,存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班主任有一票否决权;

4.各班级将拟确定名单提交相应党支部讨论;

5.学生党总支讨论,并报院党委讨论;

6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预计安排在202310月,积极分子培训考试(线上)安排另行通知。

注:

1.班级拟推选名单确定后,班级党小组长填写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108日18:00前发给所属党支部对接人。

2.一年内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同学不结业的,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3.入党积极分子选拔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班级推荐名单如果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再替补。

4.如对班级推选程序和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张老师、邵老师反映。地点:群贤楼218,联系电话:027-81977053,院本科生党总支将对相应情况核实并作出处理。


附件1会计学院2023年10月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xlsx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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