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4级、2025级、2026级在校在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审依据
1.《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3〕42号)
2.《会计学院(会硕中心)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三、具体时间安排
9月20日17:00前,确定各年级评审小组人员名单。
9月21日17:00前,参评学生递交奖学金评定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9月24日17:00前,各年级评审小组完成初评,在班级内公示至少一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实名向年级评审小组反馈。
9月26日17:00前,各年级评审小组将初评结果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
(二)评审小组应派专人收集、严格审核相关评审材料,尤其注重研究生学年成绩核算,对加分事项逐一审查,确保总排名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027-81972982
联系人:张老师(群贤楼216A办公室)
会计学院
2026年9月18日
【鄂经院发〔2023〕42号】《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pdf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