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和院党委要求,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做好本次发展对象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标准
本次发展对象指标按照比例分给研究生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量化打分后,各候选人在本年级进行排序,按照顺序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后提交入党申请书;获团组织推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培养考察满1年;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
(二)上一学年各门学科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三)上一学年成绩为专业排名前30%,工作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上一学年成绩为专业排名前50%。
(四)参加过会计学院党史知识测试,并且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五)在校期间无受过任何处分。
三、选拔程序
(一)召开党员发展对象选拔会议前,各党支部、班级应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信息。
(二)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并向班级团支书提交《会计学院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评价表(自评表)》(纸质档及电子档)、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评价征询导师意见书》纸质档,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7点,逾期不予认定。
(三)各支部根据附件《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评价细则》公平公正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条件审核及综合量化评分,支部根据发展对象指标研究讨论拟确立发展对象的名单。
(四)名单上报学生党总支讨论、学院党委讨论。
(五)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选拔发展对象是一项政治工作,各班务必召开专门会议,团支书全文传达《会计学院研究生第19期发展对象选拔通知》。
2.推选的发展对象一定要符合基本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没有符合条件的不推荐。
3.入党积极分子如果被确定为发展对象,要认真参加发展对象培训以及后续发展工作,如果发生培训不合格或不想发展为党员等情况,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在校期间不再发展入党。
4.各班团支书在10月11日21点前将附件《会计学院研究生2023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评价汇总表》交给支部负责人。
5.如对班级推选程序和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11号17点前向郭老师反映,地点:群贤楼201,联系电话:81972982。研究生党总支将对相应情况核实并作出处理。
6.发展对象选拔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如推选的同学不符合基本条件等,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会计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23年10月8日
会计学院研究生2023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评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