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5—2026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为表彰先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学院将开展2025-2026学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2026学年在校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及名额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22〕55号)文件规定,结合参评学生人数基数确定名额。优秀研究生名额为各班级总人数15%,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为参评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其中,班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基数为班委会成员;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基数为支委会成员;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干部单独评选。优秀研究生标兵以年级为单位不超过年级总人数5%,单独从获评优秀研究生的学生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参见《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22〕55号)(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
10月20日—10月21日,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供必要的个人材料,提交至各评审小组。
(二)评审小组初评
10月22日—10月23日,各评审小组组织开展初评,具体安排如下:
1.优秀研究生:由班级组织初评。
2.优秀研究生干部:由班级、党支部、研究生会分别组织初评。
3.优秀研究生标兵:由年级组织初评。
(三)学院公示
10月26日—10月30日,学院初评结果公示。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个人先进事迹”和证明材料须是2025-2026学年内。《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里的“先进事迹”只填和申报项目有关的内容,其他无关内容请勿填写。
2.“优秀研究生标兵”无需另行递交申请表,直接从“优秀研究生”中评选产生。
咨询、投诉方式:027-81972982
地址:群贤楼216A
会计学院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