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6-09-12浏览次数:298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学校纪委特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宣传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良好风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执行学校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本单位所有教职工自觉遵循“八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学校将加强明察暗访,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

三、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特别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究,绝不姑息迁就,严防反弹回潮。同时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严肃问责。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通知要求传达到本单位所有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各二级单位纪委、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传达执行情况于2016101012时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杨幸,电话:81973936,电子版传至:jwbgs@hbue.edu.cn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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